新皇轩辕澈登基之后,兵权有三分之一掌握在朝中重臣许家手中,所以一直对许家有多忌惮。但是轩辕澈为了能提高的兵权和势力,不受制于许家,只能通过不断收服周边的小国来壮大自己的声望。轩辕澈坐在龙椅上面,看着前方严阵以待的清水国的士兵,脸上的表情慢慢的浮现出了一丝阴冷之色。就在这个时候,轩辕澈身边的贴身侍卫开口说道:“皇上,我们什么时候动手。”轩辕澈没有回答侍卫欧阳雨田的话,而是开口说道:“这是我计划中收复的最后一个小国,等将这个小国收复了之后,我便可以回宫,下圣旨将许家的两位女儿娶过来,这样我就不必担心许家会影响到我的王位了。”欧阳雨田开口说道:“皇上好计谋。”轩辕澈冷冷一笑,开口说道:“许家是我的心头大患,我一定要想办法,将他们除掉,将兵权夺回来。”片刻之后,轩辕澈面容顿时变得阴冷,右手一挥,大喝一声:“杀”。随着话音寂灭,他所带来的十几万精兵,向清水国冲去。而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从那里来的士兵,将轩辕澈的部队从四面八方围住。轩辕澈面容一冷,开口说道:“怎么回事?”欧阳雨田开口说道:“可能是我们的消息走漏了,被埋伏了。”“哼”轩辕澈冷哼一声,开口说道:“想要埋伏我,给我杀。”突然,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个士兵,一剑洞穿了轩辕澈的胸膛。
穿越到崇祯十四年的沐寒,本是逍遥纨绔少爷,诗词歌赋为伴,秦淮八艳相陪,奈何乱世到来,身为黔国公之子的他,面对这个即将沦陷的朝代,选择了率军出征。沐寒:“凡伤我亲人,辱我族人者,死!”
一代掌劫天尊萧云转世重生,没想到竟重生到一个废物私生子身上。废物连狗屎都不如,至少狗屎不会人人都想踩上一脚!天尊归来,当杀尽世间一切欺我,辱我之人!
她爱一个男人爱了24年,等来的却是他要与别的女人结婚的消息,伤心欲绝的她想要离开,男人却告诉她那是痴心妄想,她永远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多年前的秘密被一层层剥开,当真相摆在眼前,倒是打了谁的脸,又该如何安放那颗深情又伤痛的心……
一百年的时间在天界人眼中转瞬即逝。而每天都有不同的事情发生,很多神仙都忘记了白凉的事情,只有天机星君掐着手指算着日子。马上就要到给白凉解除封印的时候了,这天天机星君来到天帝的身边对天帝说现在可以将白凉从天牢里放出来了吗。天帝面无表情,天机星君看着天帝的表情就知道现在已经到时间了,急忙道谢之后天机星君恨不能一下就飞到天牢中将白凉从封印中解救出来。天机星君到了天牢发现,白凉居然没在那里。原来早在前不久天帝就把白凉从天牢中放了出来。此时的白凉正站在昆仑山顶,看着眼前的一切,她就在想这里真的很好,流风应该没有受太多的苦。就在此时被上古龙王莫名其妙赶出来的流风正在纳闷今天是什么日子,这瞌睡龙居然放了自己出来,便看见站在前面背对而立的白衣女子。流风揉了揉眼睛,这不就是千万次在梦中见到的那个人么。流风试探的叫了一声:
遭前男友背叛,误打误撞嫁入豪门,原本收获幸福却发现一切都是圈套,究竟谁对谁错?霸气回归最后又何去何从?看豪门太太如何翻天覆地,从傻白甜逆袭女王。“你和孩子,谁都不能走!”“终于成功爬上了老婆的床……”“五年前你惹了本小姐,就该想到今日的结局。”“老婆,既然家产这么多,那我们再造几个宝宝好不好……”
这世上的人永远是不知足的,没温饱的时候想要充足的食物,衣食无忧的时候想要舒适的住所,然后便是至高的权利绝世的武功,可是并不是每个人生来就是天之骄子。沈慕一直觉得自己和其他兄弟姐妹一样没什么过人之处,他也安于这种平凡。可运命弄人,偏偏他是同辈之中最有天赋的,也因为这傲人的天赋,而渐渐被孤立。所以,沈慕从不因为自己的天赋异禀而骄傲自负。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家族的前辈对他寄予了越来越高的期望,沈慕觉得自己不能辜负长辈的期望,于是愈加努力用功,也因为这样,站在他身边愿意跟他玩跟他说话的人越来越少。沈家是当时江湖上最具威望的家族之一,彼时沈慕是这一代里最具慧根的孩子。在不用练功读书的时候,沈慕常常爬上屋顶摊平了四肢舒适地躺在青瓦上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想着想着嘴角便会不可抑制地扬起微小的弧度。
她出生就被命批克父克母克长辈,被送到乡下放养。长大后又被当成挡箭牌,为了妹妹的前途逼她嫁给一个白痴王爷。可谁知道那白痴王爷身边竟然跟着一个战神的亡魂,而她是天生的鬼瞳,体质敏感。一见到战神就感受到威压,瑟瑟发抖。某王爷说非不自觉,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往王妃跟前凑!!!
那一年,一场意外,她她平静的生活被粉碎,只好背井离乡。再见时,他是高高在上的BOSS,她是小小职员,意外的纠葛,原本以为偶然相遇,没想到他竟是自己要找的人。
四年前,她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相府千金,他是高高在上,战功赫赫的王爷,一次她意外的落水,是他救了她,而就是这次落水,她爱上了他。她帮助他登上太子之位,皇位。他却对她总是冷漠,无情的伤害她,四年后她终于决定离开他的时候,他却开始慢慢爱上她了。。。。。
世人都道:肃王府的顾侍妾温婉娇弱,是最良善的娇妾。谁知小娇妾一朝翻身,亮出隐藏的锋芒,掀了王府的天不说,还翻云弄雨瞄上朝野江山,彻底颠覆了天下! 偏偏,某王助纣为虐,宠溺护短:“只要媳妇儿喜欢,这天下本王拱手相送又何妨!”于是乎,被两人坑害得体无完肤的宿敌们,咬牙切齿送上对联一副:装傻充愣肃王爷,娇弱无害顾侍妾横批:狼狈为奸惊凰逆世,以天下为谋,与君共赴盛世!
四处可见的人族,佝偻着身躯,朝村庄方向,行尸走肉般缓缓移动着。他们劳累了一天,换回来几枚劣质灵石,勉强够一家数口日常开销。这是琅王星幽冥国一角,不远处坐落的小山村就是这群人族的栖息地。村庄连绵数里,在一处狭长的峡谷之中。全村上下,只有数百人。在队伍之中,有一位蓬头垢面的小男孩,衣衫褴褛,行走在队伍中间。他叫张小蛮,今年十六岁。是大王村村民,也是附近冥族灵矿中的一名挖矿工。他脚步有些急促,似乎急着赶回居所一般。幽冥国,是冥族地盘,人族如蝼蚁,毫无地位。除了少数有天赋的人族,踏入修真一途,在冥族之中,谋得一官半职外,大多人族都是奴隶。张小蛮无父无母,是当年族人从外捡回的孤儿。自从养育到十二岁后,就不再由族内抚养,开始自力更生。转眼间四年过去了,他倒也争气,并没有一命呜呼。
人前,他是高冷,杀伐果断的男神!人后,他实际是个腹黑的狐狸!!“这力度还可以吗?”“吃的饭都喂狗了吗?用力……”“……”喂你了!她辛苦为他受伤的腰按个摩还这么毒舌!……“我要吃这个……”纤细的手一指。“不行!”“老公~”“买!” 别说吃这个,要他命都行。自打找回了小娇妻,席少就开启了日常屠狗模式,化身宠妻狂魔……
公园里,夕阳西垂,篮球场上站着一名小男孩,男孩汗流夹背的专心打着篮球,他目不转睛的看着篮框,球从他手上丢了出去,正中红心,他微微一笑,俊美的面容令人不由得想多注视他。公园另一头,走来了一个小女孩,她圆润的面颊上总带着两朵红云,胖胖的身上穿着一件纷红色的洋装,微鬈的头发上别着蝴蝶图案的发夹,她背着书包,紧紧盯着球场上的男孩,男孩似乎发现有人正注视着他,停下投篮的动作,朝女孩的方向望去。
天还未大亮,东边的山巅抹了几笔鱼肚色。临秋赶在早起的人出门前先一步走出了见水镇的城门,几番回首,却未曾停下脚步,昨儿个夜里,她一夜未合眼,已经盘算好了一打早出门该往何处去。临秋肩上背着行李袋,手中拎着旅行包,像一位准备远游的旅人,把所有的眷恋与旧情都留在见水镇,只带着一颗刻着伤痕的心,一迳地往西北方而去。她一度打算往东北方向走,在文明繁华的世界找一个栖身之所,但一想到思晨和慕雪即将在遥远的东北方展开另一阶段的人生,不觉地打消了念头,于是,她选择了西北方,找寻一片古朴原始的天地,一方心灵的净土。搭上第一班往楚雄市的巴士,蜿蜒的山路一寸一寸地把临秋带离那个躲在连绵山峦中的小镇,带出二十五个寒暑刻画的记忆围城,所有的一切就这样逐渐地远离;幼年时的天真纯洁,青春芳华的梦幻情愁;父母亲恩的山高水长,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如疾风吹过的婚约空谈,如浮云飘散的儿女缠绵,一点一滴地尽付于车轮扬起的尘灰中!临秋从旅行包中掏出一条手帕,靠近鼻尖吸嗅着,淡淡的烟草味直扑胸臆,她屏息着不忍呼吸,怕一用力呼吸,这熟悉的味道就会在空气中散逸。这是大雨滂沱的那一天慕云帮她拭去脸上雨水的手帕,她一直留在身边,舍不得清洗,因为上面留有慕云的味道。出走最大的遗憾,除了对父母的歉意之外,就只有对慕云的不舍了!她不明白是怎样的心理作祟,让她宁可舍弃已经来到门前敲门的幸福,也许是被遗弃的失落斵伤了好强的自尊,而把它强说为令父母蒙羞而出走!这个可笑的理由,竟然可以使她割舍和慕云的一段情,孰是孰非?孰轻孰重?山路两旁旖旎的景色模糊了,湿蒙蒙的,是临秋的眼睛湿了!坐了大半天的车,终于到了楚雄市,这里不是目的地,只是个路过的地方。临秋的出走,并未设定终点站,只有一条往西北方向的路线,她好比一个被放逐的犯人,流放于渺茫的穹苍下,没有落脚的地方,却又处处皆可栖宿。临秋在楚雄市随便吃了点东西,在市区绕了一回,没有特别吸引她的地方,又继续往西北方前进。这次她选择由楚雄北边的水路而行,混杂在观光客中,乘着搭载观光客的小轮,溯着长江的支流而上。客轮在时而缓流,时而急湍的江河上行走,全然新鲜的经验,令人觉得心神畅快。“小姐,第一次搭船吗?”一个三十来岁,皮肤黝黑,身量中等的的男子坐在船尾向临秋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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