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1723-1790):生于苏格兰,青年时期就读于牛津大学。1751年至1764年在格斯哥大学任哲学教授期间,发表了他的第一部著作《道德情操论》,为他在学术界赢得了声誉。他发表于1776年的《论国民与国家的财富》使他终于享有荣誉和爱戴。
本书是康德三大批判著作、也是其全部哲学著述中意义最为特殊和重大的巨著,它改变了整个西方哲学前进发展的方向和进程。贯彻始终的根本指导思想就是:通过对理性本身、即人类先天认识能力的批判考察,确定它有哪些先天的、即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要素,以及这些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从而确定它能认识什么和不能认识什么,在这基础上对形而上学的命运和前途作出最终的判决和规定,其使命是为真正的、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
孤儿匹普从小由姐姐抚养,受雇于贵族郝薇香,并且爱上了她的养女艾丝黛拉,一心想成为上等人。他小时候好心搭救的一名逃犯在国外发财致富,为报答救命之恩,巧妙安排他去伦敦接受上等教育,进入上流社会。然而命运并不与匹普的希望接轨:艾丝黛拉另嫁他人,逃犯被擒、遗产充公,匹普的远大前程转眼化为泡影。整部小说情节扣人心弦又感人至深,希望由萌生而至幻灭的过程唤起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共鸣。不少西方评论家将其推崇为狄更斯最出色的作品。
我们都会记得那个长鼻子木偶的故事,他叫皮诺曹,只要他说谎,鼻子就会不断地长,直到他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小时候,每当我们说了谎话,都会不自觉地摸一摸自己的鼻子,担心它会不停地长。《木偶奇遇记》又回到我们身边了:故事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
近几年来,所谓杂文的产生,比先前多,也比先前更受着攻击。例如自称诗人邵洵美,前第三种人施蛰存和杜衡即苏汶,还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学生林希隽之流,就都和杂文有切骨之仇,给了种种罪状的。
济慈(John Keats)(1795~1821)英国诗人,他出生于伦敦,父亲是马厩的雇工领班。济慈自幼喜爱文学,由于家境窘困,不满16岁就离校学医。1816年,他认识了李·亨特、雪莱等著名诗人,受到他们的影响。11月,他弃医从文,走上了诗歌创作的道路。终于成为当时英国文坛上一颗光彩夺目的巨星。
如同白金戒指镶嵌的钻石,一抹阳光透过满天云霭的空隙,斜照着原野.风还在呼呼地吹着.木瓜树惊魂未定.北面的田畴上,葳楝树显出一副搞争的气派.棕榈树梢嘟嘟囔囔地发着牢骚.
本书作者旨求通俗,义取综合,从中国的社会文化演变、传统的政治教育制度等多个侧面,融古今、贯诸端,对中国几千年历史之特质、症结、演变及对当今社会现实的巨大影响,作了高屋建瓴、深入浅出的精彩剖析,内中各篇,有以分别眼光治史所得,有以变化眼光治史所得。每一论题,必分古今先后时代之不同,而提示其演变。而各篇著作有其共通之本源,则本之于当前社会之思潮。
蒲宁(1870-1953),是俄罗斯第一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出版的诗集有《落叶》等。
本书收入鲁迅为自己翻译的和与别人合译的各书的序、跋,连同单篇译文在报刊上发表时所写的译者附记等,共一一五篇。
收录《爱的牺牲》、《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咖啡馆里的世界公民》。
神医白帝的爱徒,偷偷修炼神荒第一奇功,他靠着出色的炼丹术和阴险的赤火神兵,平定天下,拍人板砖,在中土活的是风生水起,最终成就大道。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八五0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红字》故事的背景,是一六五0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0至一六三0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
取材于王昭君出塞的历史故事。昭君出塞的故事,从西汉到元初,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它最早见于《汉书·元帝纪》和《匈奴传》。大致情节是:西汉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元帝以宫人王嫱赐呼韩耶单于为阏氏;昭君入匈奴,生二子;呼韩耶死,从成帝敕令,复为后单于阏氏。元帝时,汉强匈奴弱,昭君出塞,是元帝主动实行民族和睦政策的具体表现。
睡梦初醒,肢肌中只听得雨声滴答。睁开眼睛,屋子里有些阴暗。从二楼的窗子里望出去,那棵柿子树只看得见一个顶梢,茂盛的枝叶承着雨水,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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